□刘怡寒 (重庆大学)
9月2日,江苏连云港灌云县一男子王洪凯实名举报称,他父亲因病去世,医院称先买墓地才能开死亡证明,他向镇民政办缴了3800元墓穴费,拿到的凭证却是手写收据,而非正规发票。当地镇政府回应,该情况属实,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9月3日极目新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要申报死亡登记,死亡证明是不可缺少的材料。除此之外,死亡证明还对遗体火化、遗产继承、保险理赔和丧葬补助金领取等方面有重要影响。
连云港下车镇社会事业部门却在办理居民死亡证明手续之前,违规提前收取墓地安葬费用,当地医院更是明目张胆地将购买墓地和死亡证明“捆绑销售”,这让人不禁发问:违规的要求为谁而定?强收的安葬费用又进了谁的口袋?手握权力却任性妄为,以百姓的需求和痛点为要挟,为自己谋取私利,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更是对逝者家属的极大伤害。法治社会下,任何不合理的附加条件出现都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原则,是对法律的践踏。殡葬服务作为公共服务,应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不能成为私相勾结、权力寻租的工具。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殡葬服务中权力滥用、利益纠葛的阴暗面,也为相关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敲响警钟。
生老病死,人生大事,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对逝者的怀念和尊重,殡葬服务承载着对生命的尊重与缅怀。但近年来,殡葬服务机构不合理收费、强制提供服务、违规索要或收受逝者家属财务等殡葬乱象却屡见不鲜,部分公职人员大搞腐败,屡将“黑手”伸入殡葬领域。究其原因,“逝者为尊”的传统观念和厚葬攀比之风盛行抬高了家属对殡葬乱象的容忍度,也给了“黑手”可乘之机。但更主要的原因是依法依规不落实、监督管理不明确,利益纠葛和权力寻租有了发育的土壤,殡葬服务的纯洁与透明却受到破坏。
百姓“天价”“死不起”的呼声中,隐喻的是对“墓”后黑手的控诉与无奈,唱响的是对法治和公正的呼唤。民政为民,要让逝有所安、生有所慰,更要让权有所管、行有所止。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怡寒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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