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林生
近日,微信视频号平台上,一名男子在演唱完歌曲《绒花》后,转头推荐起一款价格为39.9元的牙膏套装。他便是此前自曝高考舞弊的歌手、演员仝卓。四年前,仝卓因一场直播陷入舆论风波。四年后,他在微信视频号开展直播带货。其工作人员表示,仝卓已直播一年半之久,累计直播74场。(7月3日 光明网)
2020年5月22日,仝卓在直播中自曝,为报考心仪大学,2013年高考期间“通过某些手段”将往届生身份改成应届生。此言一出,舆论哗然。6月12日,山西省教育厅等发布通报,证实仝卓以伪造应届生身份参加高考,作出其高考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决定,另有15名涉案人员分别受到法纪处分。
至此,仝卓的演艺生涯被全面叫停,湖南卫视宣布结束与其合作关系,各档综艺、影视剧中有关他的镜头也被删除或替换。时过境迁,仝卓以直播带货方式“复出”,引发关注。对此,有网友称“不必少见多怪”,而更多网友表示奇怪:“这不是劣迹艺人‘变相复出’收割不明真相群体吗?”
近年来,像仝卓被依法惩戒后用种种方式“复出”的艺人并非个案。这些劣迹艺人虽然无法登上银屏舞台、不能参加官方主办的演艺活动,但“潜伏”一段时间后,不甘寂寞谋求“复出”,或以为企业站台方式与公众“见面”,或在酒吧等场所表演“闷声”赚钱,或拍短剧在自媒体平台“试水”,或像仝卓那样“另起炉灶”在直播间带货……
作为曾经的公众人物,劣迹艺人的不法言行在公共空间可产生普通人不可及的严重负面效应,官方对此“零容忍”予以严肃惩戒,旨在维护良好法治秩序,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过,从近年不时有劣迹艺人“变相复出”看,现有法规存在不容忽视短板,亟待打“补丁”完善。
比如: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于2021年2月5日颁布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是惩戒劣迹艺人最主要依据,但此办法缺乏应有实操性,且属于行业自律规范,不具强制性效力;又如,2022年4月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对劣迹艺人是否禁入直播行业含糊其辞,一些艺人因此钻空子打“擦边球”,在直播间“复出”。
由此可见,遏制劣迹艺人“变相复出”亟需“硬约束”。有关部门应当与时俱进,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完善制度设计,既要廓清概念、明确外延,强化实操、堵塞漏洞,又要让法规“长牙”,提高强制性、提升震慑力,彻底封堵劣迹艺人在公共空间以任何方式“复出”的通道和机会,还网络以朗朗晴空,还社会以公平正义。
来源:红网
作者:徐林生
编辑:田德政
本文为尊龙凯时首页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