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蓬国
临近毕业季,高校博士生小李通过网店寻找了一个“代写论文”公司,前后支付了7.5万元希望写手帮忙完成其毕业论文。最终,小李称因论文质量差未通过导师审核,致使无法提交盲审。小李一怒之下将代写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退还全部费用。近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起案件。(7月27日 上观新闻)
博士生作为高等教育的顶尖人才,其学术素养与科研能力直接关系到国家科技创新与社会进步的未来。然而,这位博士生却选择了捷径,通过金钱交易来换取学术成果,这无疑是对学术诚信的极大亵渎。代写论文不仅违背了学术研究的初衷,更破坏了学术竞争的公平性,让真正努力付出的人感到寒心。
事实上,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等现象并非个例,而且早已成了灰色产业链。早在2016年,就有媒体以《论文造假黑色产业链:涉500多所高校 要价几千到几万》为题进行专题报道。这些不法分子利用学术评价体系中的漏洞,以利益为驱动,肆意践踏学术道德底线。
那些花钱买论文、找人代写论文的人,如果没有被发现,就能通过作弊的方式获得学术认可,不仅扰乱了学术秩序,对高等教育的公信力与学术道德构成了严峻挑战,也对社会的道德风尚造成了恶劣影响。试想一下,当一些“文化人”都沦落到去干买卖、代写论文的勾当,社会风气又怎么可能不受污染和侵蚀?
“博士生花7.5万找人代写论文”真正奇葩之处,并不在于他花钱去找人代写论文,而在于他居然因为论文质量差未通过导师审核,而怒将代写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所有费用。找人代写论文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行为,该博士生却敢于对簿公堂,难道还觉得自己有理、委屈不成?自己连学术诚信都不讲,连“学术耻感”都没有,又有什么脸面去责备代写公司“不讲武德”呢?真是“三观”全毁,节操碎了一地。
法官认为,代写论文的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法律行为。关于原告的赔偿诉求,法院部分支持37500元,原因是原、被告对于合同无效均有过错。虽然该博士生要回了部分钱款,但改变不了他的行为性质,他很可能要交上一笔昂贵的“学费”。毕竟,代写论文被教育部明确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将受到惩处。
该事件启示我们,买卖、代写论文现象仍然存在,必须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加以遏制。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加强对学术诚信的教育与宣传,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念,明确学术诚信的重要性。同时,应建立健全学术评价体系,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此外,我们也应关注到博士生背后的压力与困境。博士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繁重,竞争压力大,部分博士生可能因无法承受压力而选择走捷径。因此,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关注博士生的心理健康与成长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引导他们以正确的方式面对挑战与困难。
来源:红网
作者:李蓬国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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