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麓民
近日,有网友反映,贵溪市第一中学要求学生家长中午和晚上上晚自习去学校内值班,“名为监督孩子学习”。贵溪市教育体育局答复称,经核查,贵溪一中中午实行午间静校。学校从未安排家长中午及晚自习值班。有3个班级存在家长代表来校协同班主任管理并监督任课教师到位情况,学校已经纠正这种做法,并对相关人员提出了严肃批评。(9月26日 界面新闻)
应该说,无论是从道义还是从法律的角度,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法律赋予家长在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等方面的职责,家长也有配合学校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家长需要承担学校的具体的教育工作责任,更不意味着家长要参与到学校的日常教学管理中来。
在孩子的教育中,家庭与学校各有角色定位,家长与学校应当各司其职,形成互补与合作的良好关系。学校要求家长晚自习到校值班,不仅是对家长角色的片面理解,也是对学校教育责任的误读,更是对自身调动教育资源权力的误用。毕竟,多数家长并非教育专业人士,难以像教师那样有效引导学生。此外,家长的过度参与可能会给教师带来额外的压力,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从而影响教育教学效果。
更重要的是,家长也有自己的职业和生活需要照顾。要求他们频繁地参与到学校的教育工作中,无疑会加重他们的负担,甚至可能引发家庭内部的矛盾和冲突。长期以往,这种不合理的安排不仅会影响家长的工作和生活质量,还可能对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关系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学校应当明确自身的教育权力边界,清晰界定家长的教育责任与工作责任。学校可以鼓励家长与学校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和发展,但同时也应尊重家长的权益和角色定位,避免将家长视为免费的劳动力或监督者。学校应当致力于提升自身的教育和管理水平,通过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管理效率,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环境和服务。
学校要求家长到校值班,折射出一些地方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界限模糊不清。学校可以要求家长配合工作,但是不能任意扩大家长的教育责任边界。目前,教育部门正在推进为中小学教师减负松绑工作。教师负担应该减下来。但同时也要体恤家长,不能把学校该负的教育工作责任转移到家长身上来。
来源:红网
作者:王麓民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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