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颖欣 (广西大学)
6月14日,乘客郭女士反映,在t35次列车上,一名男子深夜在铺位上脱光衣服面对着自己裸睡,期间还不断弄出声音吸引人注意。郭女士打开手机假装p图,拍下证据后报警。乘警到来之后,男子已经穿上了衣服,称自己喝酒了什么都不记得。该事件曝出后,也引发了网友们的大量讨论。(6月15日 环球网)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在该事件中,无论该男子是否真的喝醉,其行为已经在公共场所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所以也应当受到一定的批评惩罚。
其次,该男子称其是因为醉酒才会做出此种行为,但是他作为一个成年人,在了解自己的酒量酒品和明白自己在火车这样的公共场所中的情况下,就不应该放任自己过度饮酒,因为这样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的不尊重与不负责。所以,就算该男子是因为醉酒才使得这样的不良事件发生的话,那么他的行为也“难逃罪责”。
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是在公共场合之中,一定要遵守公序良俗,而不能自私地不顾他人的感受。例如在该事件中,就算男子平时不喜欢穿着衣服睡觉,但是在没有隔挡的公共车厢中,暂时放下自己的习惯,仅仅“将就”一晚并非难事,也更不会有过大的损失。而男子的裸睡行为却是给其他乘客,尤其是异性的女乘客带去了一定的困扰和不适感。这样为他人带去负担的行为,就是一种“自私自利”和“违背道德”的具体表现。
并且,该男子以醉酒为借口可能会掩盖其真正存在的问题。因为如果一个人经常以醉酒为理由来解释甚至掩盖自己的错误行为,那么这可能意味着他们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问题,那就更不会努力去改变。这在生活中则会表现为在不良行为发生后,他们都会以自己喝醉酒来进行搪塞和逃避,进而出现“不知悔改”和“得寸进尺”的心理,从而让自己的行为更加地“无拘无束”与“肆意妄为”。而这样的结果就是越来越多人民的正常权益会受到侵害,那么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会进一步受到破坏。
所以,相关部门一定要对因醉酒而发生的不良行为甚至是不法行为进行严厉地批评与惩罚,以此来让他们深刻地记住喝酒所带来的危害与影响。并且相关部门还要对该类事件进行严查,从而进一步消除涉事人员的侥幸与逃避心理,这样才能让他们真正地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积极进行改正。
最后,对于其他乘客来说,当遇到类似的不雅行为时,应该及时和列车乘警反映,让工作人员进行劝导与阻止。当然,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做到尊重公共场所的规则和他人的感受。只有每个人都对自己进行约束,遵守公共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才能营造更好的公共环境,才能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
来源:红网
作者:唐颖欣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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