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泽江(宁夏大学)
近日,央视《财经调查》记者走访山东省烟台市多处市场,并随机对多个市场的电子秤展开测试,均发现有不同程度“缺斤少两”的现象存在。坊间把这种做了手脚、称重显示与实际重量之间存在偏差的电子秤称为“鬼秤”。
在我看来,对于这种恶意欺诈行为,执法部门应当从重处罚,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据报道,“鬼秤”样式五花八门,有的甚至不用人调试,直接输入密码便可使用;有的为了避免“露馅儿”,按密码后秤都没有声音,消费者无法听到几斤几两;最热门是一种技术含量更高、隐秘性更强的遥控电子秤,其外观样式多样,可以设置不同档位,内置程序、芯片等,商户仅仅只需三四分钟,就可以设置一台随意作弊的电子秤,而且,这种通过遥控器来调的秤,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远距离操作,隐蔽性极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责令停止制造、销售、使用,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在“鬼秤”事件中,多家商贩明显触犯了《计量法》的相关规定。
在巨大利益的驱使怂恿下,总有一些不良商家不惜铤而走险,在秤上做文章,损人利己。“鬼秤”的五花八门,更是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维权成本的高昂,更是让吃了亏的消费者望而却步。对此,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擦亮双眼,在购买物品时,要选择信誉好的商家,索要并仔细核对购物票据,遇到问题要及时维权,必要时可求助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
同时,执法部门也要强化日常监管,多到商家一线开展明查暗访,用零容忍的态度打击“鬼秤”行为。此外,还要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商家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共同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诚信乃立身之本,欺诈终将堕入悬崖。这个道理,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应该铭记于心。让我们携手共建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用法治的利剑斩断伸向消费者的“黑手”,让每一分钱都花得明明白白、安安心心。
来源: 红网
作者:张泽江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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