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平
首都师范大学空调租金上调引发不满。学校因为财力有限,无法给学生宿舍装空调,因此引入第三方公司投资装上空调,然后租给学生使用。然后,这租金逐年上涨,去年是420元一年,今年涨到了550元。学生觉得租金过高,难以接受。有学生说,三年的租金都够买一台新空调了。宿舍管理人员则表示,学生不交租金就拆空调。(据9月14日央广网)
学校教室和宿舍装空调的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关注和热议。应该说,当前装空调已基本成了生活的刚需。以前学生宿舍装空调,受电力容量限制,不具备条件。现在除了资金问题,装空调应该没什么障碍了。
在学生宿舍安装空调是一笔较大的投入,各地财政难以负担,因此也暂未将装空调列入预算之中。但是空调又是基本需求,于是一些学校引入第三方公司,给学生宿舍装上空调,这也不失为解决燃眉之急的策略。
应该看到,第三方公司投资装空调,肯定也不完全是为了教育情怀,更不是一种公益慈善行为,一定是要有利可图。但是对学生而言,消费能力有限,空调租金如果缺乏性价比,肯定不能接受。正如学生所言,三年租金购买一台新空调了。因此,学生可能会质疑,过高的租金是不是源于只能由出租方任意定价?
装在宿舍里的空调,学生是消费者。消费者的议价权应该被尊重。因此空调租金不能只是由校方与出租方议定,而是要由校方、出租方以及学生三方协定。
学校引入第三方公司装空调,虽然是市场行为,但又不能完全按市场价格来。安装在学生宿舍的出租空调,与一般的市场租赁行为不同。一方面,商业讲究薄利多销。一般的市场租赁,存在租不出去的闲置资产,但是学校宿舍内的空调,出租率应该比较高,出租资产利用率高,出租成本应该比市场低,因此租金应有下调空间。另一方面,完全的市场行为,消费者有选择权。但是空调已经安装在宿舍里,学生没法选择,只能租用。这等于是第三方公司垄断了校内的空调出租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出租方肯定不能按市场价格来收取租金。
从空调出租方的角度,应该考虑到高校的特殊性,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履行社会责任。而不能将宿舍内空调出租当成纯粹的市场投资项目,期待在短时间内收回投资。出租方应该珍惜在校内空调出租的支配地位,将空调出租搞成细水长流的低获利事业,不能完全按商业逻辑来经营此桩生意。此外,出租方面对租金高的质疑,给出的理由是“成本上涨”。光一句笼统的“成本上涨”,恐怕难以说服人。出租方不妨给学生算一笔成本账,给出收取这么高租金的理由和依据,以获得学生的理解和支持。
当然,学生如果觉得租空调划不来,可以自己想办法筹资安装。对此,相信学校应该是支持的。但要想彻底解决学生宿舍的空调问题,一方面政府和学校要加大投入,尽可能将空调安装列入预算。另一方面,学校也可以通过社会募捐、校企合作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解决好学生宿舍空调问题,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来源:红网
作者:陆平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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