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亚亓 (成都医学院)
近日,演员贾玲因某品牌产品“贾女士黑咖啡”未经允许使用其肖像和相关形象进行商业宣传,而采取法律手段维权。2024年2月,由贾玲执导并主演的电影《热辣滚烫》上映,电影中励志减肥的故事激励着众多爱美人士。然而,电影塑造出的“正能量”形象,却引起某些商家动起“歪心思”。(8月14日《扬子晚报》)
在数字化时代,品牌的营销矩阵中经常会出现明星肖像或“大热ip”的身影,因其广泛的影响和号召范围,成为品牌营销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然而,某些商家为了节约成本,省去高额的授权费,便抱着侥幸心理打“擦边球”——违规使用肖像或设计相近、带有明显暗示元素的替代品。大多数消费者并不会深究是否真正授权,品牌从而通过这些手段达到诱导消费的目的。如何在尊重权益与追求商业利益之间找到平衡?贾玲的维权行动,正是对这一问题的直接回应,强调了未经同意使用明星肖像进行商业宣传,不仅是对个人隐私和肖像权的侵犯,也是对法律的无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和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除非法律另有规定。那么,品牌在使用名人肖像、尊龙凯时首页的版权内容时,也必须获得合法授权。这不仅是对品牌自身声誉的保护,也是对个人权益的尊重,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该事件也提醒品牌营销和管理人员必须强化合规意识,确保所有营销活动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企业也应建立和完善内部合规审查机制,对营销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品牌与公众人物的合作,也应当建立在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合法透明的合作方式,可以建立品牌的正面形象,增强公众信任。反之,不当使用公众人物肖像或信息,不仅会损害个人权益,也会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影响长期发展。
品牌在追求产品创意的同时,必须明确其行为的界限,确保有创新点,但不逾越法律和道德的边界。同时还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关注社会公众的反应和情感。通过积极正面的营销活动,塑造良好的公众形象,本次事件中,消费者“一边倒”地支持贾玲维护自身权益;那么换一种角度看,该品牌也会被消费者打入失信侵权的“黑名单”并进行抵制。该品牌可谓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创新应当始终建立在合法、尊重的基础之上,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而不是通过侵权这一看似“多快好省”的方法来达到目的,这样只会因小失大,看似省下了眼前的成本,但也在无形中丢掉了消费者的信任,丢失了品牌的发展活力。
来源:红网
作者:肖亚亓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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