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子涵 (重庆大学)
随着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一些教师从事起运营短视频账号、开设网络直播的副业,甚至在工作时间内直播、收受打赏。当前,教师直播处于现行法律法规监管真空地带,需完善规章制度以厘清教师权责边界,发挥在线教育的正向效应。(《半月谈内部版》2024年第8期)
教师通过直播分享知识,本意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让教育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最大化利用。特别是对于偏远地区的学生,这种形式无疑为他们打开了一扇通往知识海洋的大门。同时,教师直播也丰富了教育的形式,使得教育理念和知识的传播更加多元化和立体化。
但教师直播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有学生反映教师将自己的工作重心放在网络直播上,严重影响正常课堂教学质量,甚至出现了“下课老师跑得比学生还快”的现象。大众担心的是教师在运营自媒体和直播时,容易分散注意力,从而影响课堂教学的专注度和质量。部分教师在课堂上直接使用手机或其他设备进行直播,“直播”课堂可能会影响到学生对课堂性质的认识,教师过度追求流量与名利的行为也可能向学生传递出错误的价值观。同时,部分教师选择进行课堂直播,但却未能给出镜的学生打码,这存在侵犯学生的肖像权和隐私权等风险。
关于教师直播“打赏”功能的争议点主要有二,一是家长可能通过给教师直播刷礼物进行变相“贿赂”,二是教师是否能挣这份“外快”。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承载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和职业形象。当一些教师通过副业赚取额外收入时,社会可能会对其职业道德产生质疑。一方面,公众期望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以提高教育质量;另一方面,社会上也有声音认为,教师作为普通劳动者,同样应当享有从事副业的权利,既然农民可以直播卖农产品,那么老师为什么不能直播买“知识”呢?
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教师直播的行为缺乏明确的界定和规范。这不仅对教师个人的职业发展构成挑战,也对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教育部门需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教师在直播中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加强对直播内容的监管,确保教育的专业性不被娱乐化侵蚀。
教师职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面对自媒体和直播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应以务实的态度寻找解决之道,以确保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教师职业形象的良好维护。对于教师直播,我们既要看到其在教育普及和知识传播方面的潜力,也要关注其可能带来的问题和风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教师直播不偏离教育的初衷,真正成为推动教育进步的有益补充。
来源:红网
作者:周子涵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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