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竹轩
辽宁丹东市元宝区政府新闻办发布情况通报,7月11日,针对媒体和网民反映“元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时间内提前就餐”问题,元宝区纪委监委迅速组建核查组,立即开展核查。初步查明反映情况属实,元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存在工作时间内电话未接听、提前就餐问题,现已进入问责程序。
公职人员,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其行为举止不仅代表个人形象,更直接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和社会形象的塑造。因此,遵守工作纪律、恪尽职守,是每一位公职人员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使命。然而,元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几位工作人员却在工作时间内提前就餐,甚至电话都不接听,这种明显的失职行为,无疑是对这一神圣职责的严重亵渎。
“提前就餐”看似微不足道,实则反映了部分公职人员纪律观念的淡薄和责任意识的缺失。在他们眼中,或许这只是一个小小的便利,是忙碌工作中的一点小放松。但正是这种“小事不拘”的心态,逐渐侵蚀了他们的职业操守,让他们忘记了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试问,如果连最基本的工作纪律都无法遵守,又怎能期待他们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呢?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失职行为不仅损害了政府形象,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公众眼中,公职人员应当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然而,当这些本应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却屡屡出现失职、渎职行为时,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势必会大打折扣。这种信任的流失,无疑会进一步加剧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对此次公职人员未到午休时间集体离岗就餐事件,要深刻剖析其背后的根源和危害。一方面,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让他们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问责,以儆效尤。
当然,这次事件并非个例。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的问题时有发生。因此,需要从制度层面入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公职人员履行职责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职人员纪律观念淡薄、责任意识缺失的问题,让政府真正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坚强后盾。
期待元宝区纪委监委能够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深入开展公职人员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也呼吁广大公职人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性,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作风投入到工作中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来源:红网
作者:江竹轩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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