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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实习岗,要“有岗”也要“有酬”-尊龙凯时首页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田德政 2024-06-12 16:25:0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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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

6月11日,重庆市举行2024年“青春建功新重庆”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10201个可供大学生实习实践的岗位。保障上,用人单位将为参与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鼓励用人单位根据通勤距离和工作时长给予学生适当的补贴。(6月12日《中国青年报》)

为了支持大学生实习实践,重庆市从330家企事业单位募集10201个岗位。拿出这么多岗位让大学生参与实习实践,是一件好事情,也是积极作为。在两个月的实习实践中,能够让大学生锻炼自己,能够让大学生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也能够让大学生把学习的知识转化成社会果实。

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提供的实习实践岗位,在大学生付出了“两个月的劳动”之后,换来的是什么?按照通报内容来看,能够获得的是两个方面:其一,用人单位将为参与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其二,鼓励用人单位根据通勤距离和工作时长给予学生适当的补贴。

用人单位为参与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这真还算不上什么“福利”。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不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出了事情谁负责?至于说鼓励用人单位根据通勤距离和工作时长给予学生适当的补贴,这里可以探讨的空间还是比较大的。只是“鼓励”,也就意味着不是“强制”。不是“强制”,用人单位就有自主选择权,是给“补贴”还是不给“补贴”,那还是个未知数。最为关键的是,只是给“补贴”是不是合适?这种“补贴”能取代该有的“最低工资”吗?

“实习”确实不是“正规的工作”。但是,“实习”也是需要付出知识和智慧的,也是需要付出体力和劳动的。“实习”本质上来说也是创造价值的。打个比方,大学生在一家企业参与实习,那么就会因为自己的实习而为企业增加了经济收入。只是,这种经济收入有多有少而已,肯定不如“正式的职工”多。那么,创造了经济价值,是不是就应该“劳有所获”?

当然,与一些地方的“实习岗位”, 不仅不给补助,还会收取“实习费用”相比,这显然是一种不小的进步。但是,我们还是需要看清楚事情的本质。那就是大学生实习到底需不需要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大学生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实习报酬。这一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并且应当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按月直接支付给实习学生。

暑期马上就要到了,各地都会推出大学生暑期实习岗位。暑期实习岗,要“有岗”也要“有酬”,不能把学生当“免费的午餐”,有岗“无酬”的暑假实习岗让人“发愁”。暑假实习,既要锻炼大学生,也要让他们感受“知识有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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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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