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竹轩
8月9日,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该局职工曾某在网络上反映区委组织部在受理其调动申请时不作为。经核实,2011年12月,曾某因酒后驾驶警车等违纪违规行为,被调离公安系统;2024年5月,曾某申请调回公安系统,组织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受理。(8月9日光明网)
曾某曾为公安干警,很清楚酒驾是违规行为,况且是驾驶的警车,不仅违规而且违纪。由此被调离公安系统,实属组织对其宽大处理。然而,曾某不但不思悔改,没有认真反省错误,谋求调回公安系统未如愿时,在网络上举报组织部部长、副部长等人滥用职权,对其调动申请不作为。最终,该事件没能引发舆论关注,曾某欲通过网络力量,引起社会对其“遭遇”热议,以达到自身愿望目的落空。
关于网络举报,近期成为社会热点。前不久,退休教师李某为保护其女儿,网络举报县委书记性侵,在舆情热议一片哗然下,县委书记接受纪委调查监委审查……上述网络举报案例,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相关执纪部门也快速对被举报者进行处理。之所以能够如此高效处理,并非因为借助了网络,而是举报内容有一定的真实性,且涉及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腐败问题。
反观曾某网络举报,自己违规违纪在先,被调离公安系统完全合规。或受近期网络举报启发,把网络举报当作“万能贴”,认为在网络上举报领导干部,就能引起吃瓜群众围观,就能将黑的描绘成白的,就能博取社会公众同情,让自己能够如愿以偿。殊不知,广大网民并没有见风倒,组织上也没有“望网生畏”,而是通过调查核实后,给予了公正公开的处理。
网络是个公共平台,既能方便沟通交流,也是反映诉求的好工具。但是,网络并非“自由港”,可以随意诬陷诽谤。网络举报也不是满足私欲的“撑腰台”,只要自身愿望没被满足,通过网络举报向组织施压,组织就要息事宁人。同时,网民也没有失聪失明,孰是孰非能见分晓。干部监督需要多元化,欢迎通过网络监督干部。但网络举报要走正道,不能浑水摸鱼,不可鱼目混珠,如果凭借自己臆想,或编造虚假故事,反而会搬起石头砸了脚。
当然,各级组织需重视网络举报,尤其涉及干部腐败问题,关系干部生活作风举报,更要灵通耳目,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处置。经调查核对属恶意举报,故意煽动网络情绪的,务必做到严惩不贷。调查核实属实的,对涉事干部要从快处理,及早还社会以真相,还当事人以公道。如此,不仅能够畅通网络监督,更有助于构建清廉生态,促进干部依法行政、遵规守矩。
来源:红网
作者:江竹轩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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