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帅
日前,公务员部分岗位年龄调整到40周岁的话题引起很多人的关注和热议。今年多个省区的公务员招录公告,都出现了硕士、博士应届生年龄限制放宽到40岁的规定,特别是新疆把报考县(市、区)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5岁。事实上,这并非近期的新现象。据相关资料,早在2005年,四川公务员招录就已有应届博士年龄放宽到40岁的规定,湖北、天津、四川等多地和国家公务员招录,从2011年开始,也出现了将应届硕士研究生招录年龄也放开到40岁的情况。
当然,招录年龄门槛“提高到40岁”并非适用于所有公务员岗位,不少岗位还是限定较低的年龄,但确实也出现了一些岗位年龄要求上的放宽。而且,从政策导向和民众意愿来看,放宽年龄限制,让更多“大龄”人群有机会报考公务员,应该是一个趋势。与之相关的,则是高学历人才在公务员报考人群中比例的上升,有公考专家就表示,“本科生占半壁江山,大专生比例持续下降,硕士博士比例持续提高”是大势所趋。
公务员部分岗位年龄提高到40岁,无疑给更多人提供了机会和选择。首先,这让那些早年因为各种原因而没有考公的人,拥有了难得的“上岸”机会。
并非所有人都在大学毕业的时候,会选择考公。一个人要找准职业方向,可能需要多次尝试,乃至反复试错。我们的社会也应该给予年轻人这样的试错空间。比如,有的毕业生会去创业,但经过几年的努力,未必能创业成功。这时候他们年纪又大了,不应该因此被社会“淘汰”。如果能有“上岸”的机会,对自己和社会都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在这种情况下,“上岸”者会更加珍惜稳定的工作,也会将此前的工作经验带入新的环境,他们的成长速度会更快,未必就不如年轻时考公“上岸”者。
还有一些人早年在民企、外企工作,虽然积累了一些财富和经验,但因为公司经营不善,被迫裁员。他们同样不应该沦为失业人群,如果能“上岸”,凭借其专业技能和抗压能力,也不难应对公务员工作中的诸多挑战。
随着如今国人平均寿命逐年增加,以及退休延迟的可能性增强,公务员的“任职年龄”,在未来或许不会再是一个苛刻的标准。过去,有人认为,在公务员这个“赛道”里,如果不能再年轻的时候得到晋升,不能“到点提拔”,那么就很难有所谓的“前途”了。这种认知,固然有偏狭之处,但确实也符合某种无奈的现实。
但是,近年来,随着公务员体系的改革力度加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成为现实。换言之,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公务员的职业发展之路,也不全是过去所谓的“当官”这一条路。那么,年龄的因素在其中,就不太重要了,只要是优秀的人才,就不必过于担心“上岸”之后因为年龄过大而失去晋级和相应的待遇。
40岁以上的人,或许精力不如二三十岁的“小年轻”,但他们往往拥有更丰富的社会经验,更强的人生驱动力和社会责任感。特别是已经成家立业,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状态的中年人,会更珍惜一份来之不易的稳定工作,也会更加勤恳地工作,也会比年轻人有更强应对风险和压力的能力。
其实,多数国人的四五十岁,正是“当打之年”,是职业生涯的黄金时期。社会发展需要不同年龄段的人,共同发挥热量,展现才华。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越来越多的公务员岗位能在招考时放宽年龄限制,也有助于减少就业市场上的各种年龄歧视现象,让更多人在最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可以创造出更多的业绩。
来源:红网
作者:黄帅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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