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视频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当你在网上买的电脑主机疯狂出毛病,六年后才发现被商家骗了的时候,你会怎么办呢?当你跟店家理论,店家不予理会还叫你去告他时,你是会忍气吞声还是真的去起诉呢?相信不少人怕麻烦就这么算了……
然而,济南有个小男孩较真了,他真去了法院,开启了人生中第一次维权之旅。最终,他拿到了8697元元赔偿款。这样的“意外收获”让许多网友“想不到”,纷纷表示自己“ 错过了好几千元”。实际上,此事的最大看点不在于千元赔偿,而在于这位小男孩具有许多人不具有的维权精神。
因6年前商家电脑配置虚假宣传,男孩将其告到法院。或许有人认为,都这么多年了,此等区区小事,何必大动干戈。在我们身边,的确这么一些人,与世无争,遇事得过且过,就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不敢“路见不平一声吼”。较真不是“钻牛角尖”,也不是“抬杠”,更不是“争强斗狠”,这里的较真是为了维权,是为了不让合法权益被践踏。这种因为怕麻烦而“冤死不告状”的心态不但使自己蒙受损失,更会助长违法者的嚣张气焰。男孩这种的勇敢之举,不仅为自己挽回了损失,更重要的是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让违法者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训,给更多的人上了一堂很好的维权示范课。如果没有这种维权意识,男孩就会像众多受害者一样忍气吞声,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会被任意践踏。
学法懂法是维权的第一步,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法律体系正不断完善。无论何时何地,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就应该依法维权,让法律成为己的“护身符”。这位男孩就是如此,他对《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文进行一番仔细的阅读、搜索与比较后,确定销售电脑主机的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并冒出了走法律途径的想法。细心的他还发现,虽法定诉讼时效是三年,但诉讼时效应当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以此来看,显然还在诉讼时效期内。学习掌握法律法规,明确不同法律的这范围以及惩处条款,保证维权时能做到有法可依,在第一时间出合理、合法的诉讼请求。
虽是时隔多年的案子,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也非常重视。法院的“较真”能让依法治国的力度更大,执法人员作风更扎实,责任心更强,只要是合法诉求,法律都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因此,当我们的权益被侵害时,当尊严被践踏时,当规则被破坏时,当正义被亵渎时,我们必须要该“较真”时就“较真”。
作者:郑顺顺、严心雨、何旻宁
学校:重庆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郑顺顺、严心雨、何旻宁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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