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视频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人人都说男女平等,但事实上还是会戴有色眼镜。拿就业权来说,许多行业并没有对女性敞开大门,即使是认为男女都能就业的岗位,也对女性提出了各种限制,还比如财产权,这一点在农村表现得更为突出,对于居住在农村和小城市中的人,女性基本上没有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即使有,也是不平等的继承权,不仅如此,男女不平等这一观念的魔爪,还伸进了湖北晨跑女孩遇害的案件中。
11月1日,湖北十堰竹山21岁女孩朱某甜晨跑失踪,几天后头发凌乱、衣冠不整被找到,但已经不幸遇害。11月8日,警方将嫌疑人抓获。据警方调查,嫌疑人曾因抢劫、强奸的原因被判无期徒刑,后来减刑为18年6个月,案发时他刚刚结束5年的管教期。知情人士透露,被害人与嫌疑人并不相识,此次遇害应该属于见色起意。案件发生后,迅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然而,在众多网友为21岁的朱某甜感到惋惜和为其母亲感到痛心时,在评论区还存在着另一种声音。他们有的人说:“女孩就不应该独自晨跑,太危险了。”也有人说:“喜欢锻炼可以去健身房啊,为什么去山上晨跑?”更有甚者认为:“女孩有这样的结果我不想评论,她也胆大,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个网络世界究竟是怎么了?女孩爱锻炼晨跑并没有错,应该接受批判的不是受害者,而是作恶者,我们不应该带有变相的性别歧视去看待这类事情。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显示,2019年性侵犯案件共9291宗,其中强奸案约占61%。2019年4月21日,池州市一名40岁女性在偏僻处晨跑遭遇一中年男子欲对其实施强奸,受害者激烈反抗后才逃脱;2017年12月14日,31岁的王某欣在公园夜跑后离奇失踪,7天后遗体被警方找到。类似的案例并不少见,这样的数据也让我们心头为之一颤。每次发生女性被侵害的案件都会让女性小心,但是如果每次发生类似案件都抛出受害者有罪论,认为女生穿的衣服足够保守,回家足够早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而不是想办法去维护受害者的权益,那么我想这种做法只会让作恶者更加猖狂。这个社会存在着太多的危险,而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应该受到社会的保护和关注。
人人都说男女平等,其实当这些事件发生时,部分人从主观上就没有把二者放在同一等级。大多数女孩子从小就被嘱咐出门不能穿太短的裙子,穿裙子一定要穿安全裤,穿吊带必须穿外套等,而只有少数的男孩子被教育要尊重女性。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平等的尊重,一个女孩子应该有自己的穿衣自由,应该有自己的行动自由,该被谴责的是坏人,而不是受害者及其家属。我们应该多一点对女性群体的关爱,少一点对女性群体的偏见。
作者:张珂菲 肖凤连 吴燕燕 韦怡君 陈泯伊
学校:桂林旅游学院
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指导老师:袁钺 罗星迪
来源:红网
作者:张珂菲等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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