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毕传国 来源:红网
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浙江省育龄妇女的平均初育年龄普遍延后,晚育现象比较普遍,全省育龄妇女的平均生育年龄从2010年的27.98岁提高到2020年的29.09岁。一孩平均生育年龄从2010年的26.37岁提高到2020年的27.33岁;二孩平均生育年龄从30.89岁略提高到30.96岁;三孩及以上平均生育年龄则从32.77岁降低到32.02岁。(9月6日《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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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毕传国
编辑:钟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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